2017年四川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四川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们,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2017年四川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一、成绩标准(一)全国成绩合格标准。2015、2016、2017年度达到全国成绩合格标准,取得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的,为2017年度四川省高级会计师参评的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二)四川省成绩使用标准。鉴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含),四川省2017年度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省定参评使用标准为55分(含)。参加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55--60分(不含),取得由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省定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的,为2017年度四川省高级会计师参评的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四川省2017年度省定参评使用标准有效期截止到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前,只能参加一次评审。二、评审材料的申报全省范围内(成都市除外)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不包括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达到四川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我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央属... [ 查看全文 ]2017年四川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