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级建造师考试复核成绩有关事项公告
参加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同学们,留学群为大家提供“广东一级建造师考试复核成绩有关事项公告”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广东一级建造师考试复核成绩有关事项公告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考生申请复核考试成绩的管理,提高成绩复核的速度,确保我省合格人员按时报送,现就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核查申请报送工作通知如下:一、各类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职称外语等考试的成绩,均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定并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授权省人事考试局)按规定的程序及方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二、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天内向所属考区的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核查手续,各地市考试机构应在成绩公布20天内汇总申请成绩复查人员信息,生成《申请核查成绩人员情况明细表》并报送我局。三、核查范围仅限于:(1)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3)违纪、违规、异常... [ 查看全文 ]广东一级建造师考试复核成绩有关事项公告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