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例《以案释法》:代签补签或丢失合同,能否索要二倍工资?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留学群为考生们整理了备考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以案释法》,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及时更新哦。司法案例《以案释法》:代签补签或丢失合同,能否索要二倍工资?现实中,由他人代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隔数月乃至更长时间后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手中的劳动合同丢失而单位拒绝复印的现象并非个别。那么,遭遇类似情形能否向单位索要双倍工资呢?代签未经本人同意,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案例】2017年3月1日,梁晓菲突然收到了公司的解聘通知,理由是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梁晓菲知道公司这样做的原因是想裁减人员,其所谓的理由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考虑到自己内心已经不想再在公司呆下去了,她表示接受公司的决定,但要求公司向其支付7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可是,公司以书面劳动合同已经由与梁晓菲一同入职的同学李某代签为由拒绝。尽管梁晓菲一再否认自己已经委托李某代签,甚至自入职以来对此一无所知,可公司坚持自己的主张,拒绝梁晓菲的要求。【点评】公司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虽被冠以“劳动”二字,但它仍属于合同的范围,同样要受《合同法》的调整。《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 [ 查看全文 ]司法案例《以案释法》:代签补签或丢失合同,能否索要二倍工资?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