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习题及答案二
要参加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们,留学群为你整理“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习题及答案二”,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习题及答案二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1.甲、乙、丙三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经营-段时间后,甲自然死亡,甲的儿子作为唯-继承人,可以继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甲的儿子作为该企业新的合伙人,无须乙、丙同意。且甲的儿子入伙后,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免除责任。()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以场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其作价金额可以由中外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聘请各方同意的第三方评定。()3.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法院不予支持。()4.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依法成为保险经纪人。()6.证券代销是指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 [ 查看全文 ]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习题及答案二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