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一、转让定价税制(一)税务机关的合理调整权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人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二)关联业务的相关资料(三)税务机关的纳税核定权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四)补征税款和加收利息税务机关依照本章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五)纳税调整的时效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l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六)跨境关联交易监控与调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63号),对有关跨境关联交易监控与调查事宜作出了规定。(七)转让定价的跟踪... [ 查看全文 ]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的相关文章
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适用源泉扣缴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