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复习资料:商法出资责任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留学群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复习资料,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哦。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复习资料:商法出资责任(1)一般责任股东不按照章程缴纳出资的,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①内部: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履行;②外部:债权人可请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发起人连带责任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①内部:公司和其他股东可请求发起人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②外部:债权人可请求公司的发起人对该股东的补充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3)特殊主体责任:①验资机构责任:验资机构在验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过错推定的赔偿责任。②替代出资责任:由被替代的股东承担出资责任。(4)抽逃出资①抽逃出资情形:A.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B.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C.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②抽逃出资责任:A.公司、其他股东可请求该股东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管或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B.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 [ 查看全文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复习资料:商法出资责任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