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夫妻共同财产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留学群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及时更新的哦。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夫妻共同财产甲、乙两夫妻将自己的一处房产租给丙做生意,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办理了相应的登记手续。其后,甲由于做生意亏损,于是向丁借款,把该房产作为担保抵押给了丁,甲与丁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约定:“如果甲到期不还欠款,则丁自动拥有该房产。”这件事乙知道,但是不表态。那么:(1)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生效?(2)甲丁之间的抵押合同是否生效?(3)如果甲到期不能清偿欠款,丙与丁均主张优先受偿权,应如何处理?(4)事后,乙可否以自己不同意主张撤销甲与丁之间的抵押合同? 法律 教育网答:(1)该租赁合同有效。甲与丙之间达成了协议,签订了租赁合同,且办理了登记手续,应该认为租赁合同生效。(2)抵押合同生效。《担保法》第48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由此可见,租赁合同并不影响成立在后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并且抵押也已办理了登记。另该房产虽系夫妻共有,但乙未表示反对的,视为同意。(3)应该认为丙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售房产的时候享有...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文章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莫名成为贷款担保人,造成信用不良咋办?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留学群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及时更新的哦。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莫名成为贷款担保人,造成信用不良咋办?【司法考试案例】莫名成为贷款担保人,造成信用不良咋办?被莫名提供担保,因借款人没有及时还款,还上了不良信用记录。近日,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判定银行的该份农户借款合同对原告彭先生不...[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