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该案在执行中能否直接追加被执行人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留学群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及时更新的哦。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该案在执行中能否直接追加被执行人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吴某借款担保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某为债务人张某的担保人。起诉时,因债务人张某无履行能力,故李某未起诉张某,而只起诉了担保人吴某。案件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在执行一起连环案件中却突然发现有一条货船在债务人张某的名下,此时能否直接追加债务人张某为被执行人和执行张某的财产,形成了几种不同意见: 法律 教育网第一种意见认为:可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张某为被执行人,并可以直接执行张某的财产,因为张某是本案理所当然的债务人。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李某在起诉主张其债权时,已经放弃了向张某主张权利。而其民事权利一旦放弃,就不能再主张。对同一事实,法院是不能同时出两份判决的。第三种意见认为:本案应由申请执行人提起再审,进行再审后裁定本案中止执行,待再审结果生效后再恢复执行。第四种意见则认为:应由被执行人吴某在履行完自己的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另行起诉张某,行使自己作为担保人的追偿权。笔者就以上四种不同意见略表几点拙见。笔者认为:第一种意见认为可以直接追加,显然是不正确...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该案在执行中能否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