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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要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要参加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同学们,留学群为你整理“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要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要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2.特殊诉讼时效期间:(1)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2)3年①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之日起计算。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3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6年。(3)4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4)5年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见第四章之保险合同)3...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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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财产继承

要参加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同学们,留学群为你整理“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财产继承”,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财产继承1.有限合伙人“死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 查看全文 ]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经济法主体的行为”,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一、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即在广义上包括一切有法律意义和法律属性的行为,具有法律行为的一般属性。二、经济法主体行为的...[ 查看全文 ]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是经济法主体因实施了违反经济法规定的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一、经济法责任的分类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作出不同的分...[ 查看全文 ]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公司与公司法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公司与公司法”,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公司与公司法公司与公司法一、公司及其种类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公司作不同的分类,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仅为有限责...[ 查看全文 ]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保险合同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了吗?留学群诚意整理“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保险合同”,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高频考点: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或附和合同。保险合同的内容或主要条款或保险单一般是由保险人一方根据相关规定拟订和提供的...[ 查看全文 ]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辅导讲义:提存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辅导讲义:提存”,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辅导讲义:提存提存(★★)1.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1)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 查看全文 ]

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合同既是为了实现合同目的,又是一种违约责任。2.采取补救措施(2010年调整)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查看全文 ]

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精选:第三人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精选:第三人”,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精选:第三人第三人在合同订立之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不论是自己的原因,还是第三人的原因,都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解释】由于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违约责...[ 查看全文 ]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合同的解除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合同的解除”,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1.约定解除(双方)(1)事先约定解除权: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了合同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一旦该条件成就,解除权人就可以通过行使解除权而终止合同...[ 查看全文 ]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要点:股权转让与回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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