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增值税法的基本内容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留学群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及时关注小编的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增值税法的基本内容增值税法的基本内容:1.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2.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增值税征税对象为纳税人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货物或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的货物。3.增值税的税基。增值税税基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4.增值税的税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分为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0%)。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适用低税率的以外,税率为17%。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增值税法的基本内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