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知识点: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
要参加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们,留学群为你整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知识点: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考生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8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知识点: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拍卖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合同是一种较为典型的行纪合同。(1)“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2)“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行纪合同限于“贸易活动”,而委托合同中可以委托的事项则非常宽泛。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而行纪合同均为有偿合同。(1)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2)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一般由“行纪人”自行承担。2、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3、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商品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如果在行纪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 [ 查看全文 ]2018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知识点: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