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淮安公务员考试有关问题解释
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8年江苏淮安公务员考试有关问题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2018年淮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释为方便考生报名,根据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淮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经研究,现将我市考录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相关问题解释如下:一、关于党校学历人员报考问题取得党校学历人员符合简章和职位(不含法院系统法律类专业职位)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二、关于大学生村官报考定向职位的问题大学生村官报考定向职位(职位代码:“90”~“93”),因组织推荐或参加选拔考试已被其他单位录(聘)用的,定向职位不予录用。三、关于政治面貌要求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均可报考。四、关于政策性安置相关问题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县、县管体制区或市辖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其中:“县”包括金湖县、盱眙县、涟水县;“县管体制区”包括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市辖区”包括清江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 [ 查看全文 ]2018年江苏淮安公务员考试有关问题解释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