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出版资格考试初级基础知识:作品及其著作权人
2018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快开始啦!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出版资格考试初级基础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出版资格考试初级基础知识:作品及其著作权人第二节、作品及其著作权人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者和其他依法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著作权人。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的保护,就体现为保护其享有的著作权权利不受侵犯。一、作品作品是著作权所指向的对象,在法学理论中称为“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法保护作品,但是并非任何作品都能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对于某部具体作品是否予以保护,主要考虑其是否具有独创性。对于外国人作品的保护问题,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该作品的作者国籍、出版地等条件。这里主要介绍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与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几种客体。(一)我国著作权法给予保护的作品种类我国著作权法采用概括与非穷尽列举相结合的方法,规定了九大类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1.文字作品这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除文字以外,以数字、记号等类似文字的各种符号表现的作品,也都统称为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这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 [ 查看全文 ]2018年出版资格考试初级基础知识:作品及其著作权人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