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备考知识:法的实施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来临,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备考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备考知识:法的实施1.法的实现又是和法的实施、法的时效相联系的概念。法的实施是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执行。法的实现是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为现实。2.执法: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信赖保护等原则执法中牵涉到行政合法性,行政合理性问题。司法牵涉到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司法效力,司法原则等。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执法的特点:执法的内容是广泛的,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方位管理的活动。法的活动具有单方面性,还具有主动性和教导的灵活性。行政合法性要注意,第一,依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要注意两个概念: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法律保留是指如果法律没有授权,则不可行。也就是说,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法律依据。法律优越,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判断一个法律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第一,主体是否是合法的,行政主体合法。例如2003年考题:交管部门鼓励市民上街去拍照违章车辆,并奖励200-300元,可以认为市民去拍照车辆是不合法的,因为取证的合法的部门是交管部门,是全民皆警。主体是不合法的。第二,权限是否合法... [ 查看全文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备考知识:法的实施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