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证券从业投资银行业务试题详解六
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的考友们,留学群精心为您整理了“2018证券从业投资银行业务试题详解六”供您参考,预祝您考试顺利!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资讯,网站将持续更新,敬请关注!2018证券从业投资银行业务试题详解六张某为甲上市公司的总经理, 2009年1月1日,张某以每股10元的价格买入公司股票100万股,2009年2月20日,张某以每股12元的价格卖出公司股票100万股。下列表述,符合有关规定的有:(不定项选择)A.张某的上述收益应归甲公司所有。B.甲公司的董事会应当收回张某的上述收益。C.如董事会没有收回张某的上述收益,公司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D.公司股东向董事会提出收回张某上述收益的要求后,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未执行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E.甲公司的董事会共5名成员,就收回张某的上述收益进行表决时,董事赵某、刘某、李某反对收回,董事会通过了不收回张某上述收益的决议,致使公司没有收回张某的上述收益。董事赵某、刘某、李某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BCED中,《证券法》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 [ 查看全文 ]2018证券从业投资银行业务试题详解六的相关文章
2018证券从业保荐代表人辅导资料: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的考友们,留学群精心为您整理了“2018证券从业保荐代表人辅导资料: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供您参考,预祝您考试顺利!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资讯,网站将持续更新,敬请关注!2018证券从业保荐代表人辅导资料: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