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商法复习资料:破产分配方案
2018年司法考试报名临近啦!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商法复习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商法复习资料:破产分配方案(1) 破产分配方案的执行。破产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应于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分配方案后,及时通知应接受分配的债权人限期到指定的地点领取分配。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现金分配的,债权人应提供注明其具体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的证明,由管理人直接将分配款项汇入债权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权人领取分配财产的费用(包括汇款费用、差旅费等)应当由其自行负担。破产分配可以一次分配,也可以多次分配。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采用多次分配的,管理人进行分配时,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对于附条件债权的提存额的分配事项。(2)破产分配方案的制备。破产分配方案是载明破产财产如何用于破产分配和各破产债权人如何获得破产分配的书面文件。从本质上讲,破产分配方案是全体破产债权人就集体清偿达成的共同意志。管理人应当按照这一意志,实现清算分配。破产分配方案的制备,由管理人负责进行。管理人在接管破产财产后,应当尽快完成破产财产的清理和估价,并从速制备破产分配方案,以便债权人会议及时讨论通...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商法复习资料:破产分配方案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