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车船税法
2018年司法考试报名临近啦!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车船税法(一)车船税的纳税人在中国境内,《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二)车船税的征税对象根据《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车船税的征收对象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客车、货车)、挂车、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和船舶(机动船舶、游艇)。(三)车船税的减免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1)捕捞、养殖渔船;(2)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3)警用车船;(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四)车船税的税额乘用车、商用车中的客车和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单位,商用车中的货车、挂车和其他车辆以整备质量(即通...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复习资料:车船税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