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备考知识:法律解释的种类及其应用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备考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备考知识:法律解释的种类及其应用法律解释的原因:(1)作为语言的法律本身是模糊的,就要求我们对法律进行解释。(2)具体的社会生活是不同变化的,那么法律规则的不可预见性和落后性,就要求我们对法律进行解释。(3)作为正义实行工具的法律的僵硬性,就要求我们对法律进行解释。法律解释的特点:(1)实践性,即有关法律解释的情况往往都是发生在一些具体的审判过程中间。(2)制度性,是指法律解释应当受到现行法的约束。(3)价值相关性,是指法律解释一定是包含了解释者价值的选择。(4)法律解释要受到解释学循环的制约。解释学循环是指在法律和事实之间两者进行循环,有时为了认定这个事实,要通过法律来进行说明,有时为了说明法律,还要看生活中发生的具体事实。法律解释的具体方法:(1)文义解释,是对文字的解释。文义解释分为:第一,是字面解释,既不扩大也不缩小。第二,语义解释。语义解释包括:一、限制解释,解释的内容要比字面显示的小。如父母有扶养子女的义务。有人就把子女解释成为未成年子女。而子女包括成年和未成年子女,所以比子女字面含义要小。二、... [ 查看全文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备考知识:法律解释的种类及其应用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