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重点:施工索赔
要参加2018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同学们,留学群为你整理“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重点:施工索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考生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重点:施工索赔施工索赔1.索赔及其成立条件索赔是指合同一方因为非自身原因遭受损失,并向对方提出赔偿的行为。索赔事件成立,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素: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2.索赔的程序(“28天”原则)(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应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应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索赔费用的组成可以给予承包人索赔的费用,一定同时满足非承包人原因,且有费用损失的条件。(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①人工费。增加工作内容... [ 查看全文 ]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重点:施工索赔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