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物权法考点:私人所有权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物权法考点,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物权法考点:私人所有权1、自然人财产所有权自然人财产所有权是自然人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这是我国公民的基本财产权之一。自然人可以拥有的财产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凡是法律允许自然人所有的财物,都可以是自然人财产所有权的客体,自然人都可以依法律规定的方法取得其所有权。民法通则第75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1)合法收入。这是指自然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用自己的劳动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货币或实物。它主要包括自然人从事脑力劳动或体力劳动所取得的工资、奖金、报酬、稿酬、退休金、离休金等;农民承包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以及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和家庭副业的收入;个体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所得的收入。还包括自然人合法取得的其他收入,如通过买卖、赠与、继承所取得的财产;出租房屋所取得的租金等。这些收人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法律不禁止个人所有的其他财物。(2)房屋。自然人所有的房屋,不论是自住、...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物权法考点:私人所有权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