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浙江海洋大学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浙江海洋大学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凡参加2018年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浙江考生均适用本招生章程。第三条 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浙江海洋大学是国家海洋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第五条 学校主校区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340。第六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 [ 查看全文 ]浙江海洋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