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浙江财经大学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浙江财经大学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结合我校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继续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一、选拔对象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二、报名条件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以上(含),所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合格,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等级对应分数取平均分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自选综合不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D及以下不计分。1.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120分及以上者。2.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105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1... [ 查看全文 ]浙江财经大学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