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法的作用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法的作用(一)法的作用的概念法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生活所发生的影响。(二)法的作用的分类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将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1.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的对象: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2)指引作用的形式①个别性指引,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形成对具体的人的具体情况的指引。②规范性指引,是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个别指引尽管是非常重要的,但就建立和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言,规范性指引具有更大的意义。(3)立法中指引的方式①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②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2)评价作用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在现代社会,法律已经成为评价人的行为的基本标准。(3)预测作用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作用。社会是由人们的...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法的作用的相关文章
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1、法的最初本质体现为法的正式性,(1)正式性的定义也叫官方性、国家性,指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正式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范。(2)法的正式性体现:①法是公共权力机关按照...[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