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成年子女能否被收养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到你们,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成年子女能否被收养【案情】原告杨某与丈夫蒋某育有被告蒋小某(1956年10月25日生)等5个子女,杨大某系杨某兄长。1996年5月9日,兄妹两家签订收养协议,约定杨某、蒋某自愿将三子蒋小某过继给杨大某为养子,蒋小某也表示愿意。1996年5月18日,杨某所在县公证处对该收养关系办理了公证,确定杨大某收养蒋小某为养子,收养关系自公证证明之日起成立;蒋小某改名为杨小某。此后,杨大某随杨小某生活直至2000年病故,杨小某进行了安葬。现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杨小某履行赡养义务,杨小某辩称其已被杨大某收养,双方无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故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分歧】如何处理本案,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收养关系成立,杨小某不再承担赡养杨某的义务。从文义上解释,我国收养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即成年人也可被收养,法律未设定此情形下的被收养人年龄限制,也符合民间“过继”等民俗、习惯做法。第二种意见认为,订立收养协议时,杨小某已成年,成年人不能被收...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成年子女能否被收养的相关文章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旅游经营者对约定不明的重要事项应予以告知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到你们,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旅游经营者对约定不明的重要事项应予以告知【案情】2013年4月底,郁某与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约定郁某自行购买机票,某旅行社负责北欧旅游的地接工作。郁某自行购买了包含四个航班的航空客票并在出发前将航班信息发送给了某旅行社。此航空...[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