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法的效力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希望能帮到你们,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法的效力一、法的效力概念(一)法律效力的概念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来行为,必须予以服从的一种法律之力。一般而言,法的效力来自于制定它的合法程序和国家强制力。法律有效力,意味着人们应当遵守、执行和适用法律,不得违反。(二)法的效力分类:1.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这里所讲的法的效力,是狭义的法的效力。可以分为四种,或称四个效力范围:对人效力、对事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的效力。这些文件在经过法定程序之后也具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但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而不是法律本身,因此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三)法律效力的根据:(1)出于习惯:因为人们从小接受这样的教育要尊重父母、知识、权威,同时也包括法律,因此守法成为了人们心理中的一种习惯和组成要素,自然而然地会遵守法律。(2)合法认识:是人们对国家...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法的效力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