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整理: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豁免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整理,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整理: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豁免(一)国家的管辖权国家的管辖权是国家对特定的人、物和事件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它以国家主权为根据,又是国家主权的最直接体现。管辖权是一国主权的具体行使。一般地,各国总是在与其利益有关的人、物、事件方面,主张行使管辖的权利以保护自身利益。由于国家间各个层面的交往和联系,国家间的利益存在日益广泛关联和重叠。一国为保护其利益行使管辖权时,往往涉及他国的利益及他国由此主张的管辖权,因此管辖权问题成为国际法关注的重要问题。在管辖权方面,国际法尚未形成有关管辖权的详尽明确的法典。一般认为,国内法规定国家实际行使管辖权的形式和范围;而根据相互尊重主权的原则,国际法设定国家管辖权的可允许限度和彼此接受的相互协调。在国际法研究中,一般将国家实践中的管辖权原则或管辖权类型,从立法管辖权的角度,进行如下划分:1.属地管辖权。又称属地优越权,是指国家对于其领土及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件,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除非国际法另有规定。它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以领土为对象,即国家对其领土各个部分及其资源的...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整理: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豁免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