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西藏高考违反规定行为处理办法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8西藏高考违反规定行为处理办法,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2018西藏高考违反规定行为处理办法由《2018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可知:2018西藏高考违反规定行为处理办法(一)对考生违规行为的处理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1.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2.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 [ 查看全文 ]2018西藏高考违反规定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