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职场女性“三期”维权知多少
2018年司法考试快开始啦,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职场女性“三期”维权知多少女职工因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的生理特点,在职场上时常受到不公平对待。为了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女职工的权益都有特殊规定,但女职工因“三期”期间劳动权利受到侵害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仍屡见不鲜。下面北京一中院的法官将结合近三年来审理的涉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争议的典型案例,为大家详细解读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殊规定,快来一起学习吧。案例:“三期”期间不得恶意降薪王女士在一家科技公司任实验室研究员。2013年1月31日,王女士生育一女。休完产假后,王女士回到公司工作,公司仍安排其继续从事有毒有害实验,还以其未履行岗位职责为由仅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王女士诉至法院,主张公司在其哺乳期让其做有毒有害实验,且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故要求公司向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法院经审理认为,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该公司在王女士哺乳期内降低工资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应当将降低工资部分补发给王女士。法官说...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职场女性“三期”维权知多少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