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时政:关于“监察法(草案)”考点清单
留学群为您整理了《公务员考试时政:关于“监察法(草案)”考点清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公务员考试时政:关于“监察法(草案)”考点清单1. 监察委员会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监察委员会就是反腐败工作机构,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2. 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为保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在领导体制上与纪委的双重领导体制高度一致。3. 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对党中央、地方党委全面负责,将有效解决监察覆盖面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监察委员会由人大产生,就必然要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4. 调查人员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5.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 [ 查看全文 ]公务员考试时政:关于“监察法(草案)”考点清单的相关文章
公务员考试时政:2018政府工作报告,这18句话暖心又给力!
留学群为您整理了《公务员考试时政:政府工作报告,这18句话暖心又给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公务员考试时政:政府工作报告,这18句话暖心又给力!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把群众最关切最烦心的事一件一件解决好”“有权不可任性,用权必受监督”“为人民干事是天职、不干是失职”,这些话暖心又提气。人民日报...[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