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基础考点:刑事证据的运用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留学群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基础考点,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基础考点:刑事证据的运用刑事证据的运用是指公安司法人员依据查证属实的证据来确定案件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运用证据认定案情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2)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各种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任何证据材料未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都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审判人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审查核实各种证据,据以定案的所有证据都必须经过法庭调查核实,并且给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所有证据必须经过法庭调查核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3)案件事实情节清楚,并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证据确实、充分,在证据之间、证据与案情之间,...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基础考点:刑事证据的运用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