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基础考点:刑事证据的收集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留学群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基础考点,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基础考点:刑事证据的收集收集证据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律师为了证明特定的案件事实,依据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收集证据和证据材料的法律活动。收集证据是运用证据的首要工作,是分析研究案情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是判断、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关于收集证据的主体,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第41条还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可见,只有公安司法人员和律师才有权主动收集和调取刑事证据。其他任何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公民个人,都无此权力。如果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做了收集证据的工作,也必须经公安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审查核实以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需要说明的是,...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基础考点:刑事证据的收集的相关文章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基础考点: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留学群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基础考点,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基础考点: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刑事证据的审查,是指公安司法人员对于已经收集到的各种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审查判断,鉴别真伪,以确定各个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并对整个案件事实作出合乎实际的结论。刑事证据...[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