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留学群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天津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本网站的及时更新哦。天津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及人员范围(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2018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是: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二)认定人员范围。1.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2018年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院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2.户籍在天津市或持有签注期限内的天津市居住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3.持外地户籍在本市工作,且本人人事档案在本市存档机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二、申请条件(一)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 [ 查看全文 ]天津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