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留学群为您整理“2018年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www.liuxuequn.com)。2018年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1、概念施工企业为完成某项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由项目经理以及管理人员组成、一次性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了解)2、性质不是法人,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3、设立大中型施工项目应当设立,小型施工项目选择适当的管理方式。二、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真题】1.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属于施工单位的()。【2010】A.委托代理人B.法定代理人C.指定代理人D.职务代理人【答案】A【解析】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人委派的。2.关于项目经理的说法,正确的是()。【2014】A.项目经理的权利来自于企业法人的授权B.施工项目可以没有经理C.项目经理具有相对独立的法人资格D.由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项未及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以项目经理为被告进行起诉【答案】A【解析】A正确,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人的委派,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 [ 查看全文 ]2018年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