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东阳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公布
留学群为您整理“2018东阳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公布”,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信息。2018东阳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公布各高中、初中,各镇乡街道教育党总支: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和《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市教基[2018]6号)文件精神,在认真总结我市近几年高中招生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制订东阳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名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良好。2.2018年我市初中毕业、东阳户籍在市外初中就读或具有同等学力。3.报考普通高中年龄不超过16周岁(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中途休学过的学生不在此限,但必须提供休学报批材料);报考职业高中的户籍、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二)下列对象不得报名1.全日制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在校生和毕业生。2.初中段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三)报名时间4月9日至4月11日(四)报名地点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初中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持户口簿或户籍证... [ 查看全文 ]2018东阳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公布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