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考点预习:一般累犯
留学群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考点预习”,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考点预习:一般累犯一般累犯一、刑事责任年龄(一)对老人犯罪从宽处罚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3.适用缓刑从宽:对符合条件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1.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禁止适用死刑。(3)不成立一般累犯。(4)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必须适用缓刑。(5)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在入伍、就业时,免除报告犯罪前科。学员问:什么叫做不成立一般累犯,能否举例说明。教务老师回复:也就是说不是一般累犯。比如,甲17岁时犯了A罪,判了3年有期徒刑。22岁犯了B罪。此时虽然满足一把累犯的其他条件,但因年龄条件不满足,因此不成立一般累犯。推荐阅读: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考点预习:死缓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考点预习:死刑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考点预习:紧急避险2018年司法考试《... [ 查看全文 ]2018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考点预习:一般累犯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