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8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留学群为你整理了复旦大学2018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更多资讯请及时关注本网站更新。复旦大学2018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8年在上海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探索与上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方法,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全面发展,适合复旦大学培养的优秀学生。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符合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二、招生专业和科目要求招生专业(类)院校专业组参考目录和选考科目要求见附表。具体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阅《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 [ 查看全文 ]复旦大学2018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