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烟台中考工作实施办法
留学群为您整理“2018年山东烟台中考工作实施办法”,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信息。2018年山东烟台中考工作实施办法根据《烟台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出台了《烟台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这个文件是对《实施意见》的全面落实,与广大考生的联系比较紧密。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与去年基本一致。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一)招生类别和计划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包括“3+4”本科(含初中起点“3+4”高等师范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下同)、普通高中、高职(含五年制师范、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下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下同)。“3+4”本科和高职计划由省确定。在全面普及高中段教育的前提下,按照普职大体相当的原则,确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二)招生对象和招生范围1.招生对象。凡符合市教育局《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报考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根据规定和个人学业情况,在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选报“3+4”本科、普通高中、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 [ 查看全文 ]2018年山东烟台中考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