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建《项目管理》知识点:合同效力
留学群为您整理“2018年一建《项目管理》知识点:合同效力”,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信息。2018年一建《项目管理》知识点:合同效力1.合同生效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约束力。(1)合同生效的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待手续完成时合同生效。(2)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①附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②附期限的合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 [ 查看全文 ]2018年一建《项目管理》知识点:合同效力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