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留学群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一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一、公民的条件只有一个,有国籍就是公民。国籍的取得通常有两种方式:出生国籍,是指因出生取得国籍;继有国籍,是指因加入而取得国籍。出生国籍可以依据三种原则:出生地主义原则、血统主义原则、出生地主义与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继有国籍,自愿的基础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在中国居住的或有其他情况的可以依法取得中国的国籍。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人可以具有中国国籍?(2002年试卷一第87题)A.赵某,出生于中国大陆,父亲为美国公民,母亲为中国公民B.钱某,出生于法国,父亲为中国公民,母亲为日本公民C.孙某,出生于柏林,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1980年移民德国,定居柏林(德国采用出生地主义的国籍原则)D.李某,出生于中国,父亲为无国籍人,母亲也国籍不明答案:ABD。解析:《国籍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 [ 查看全文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