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高考录取原则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8浙江高考录取原则,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2018浙江高考录取原则由《2018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可知以下内容:25.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26.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进行。27.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28.普通类考生分段办法。分三段,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90%确定。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在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确定并公布分段线。29.普通类考生位次确定办法。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30.普通类提前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1)志愿设置。实行以院校为... [ 查看全文 ]2018浙江高考录取原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