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2018年中考招生与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留学群为您整理“海南省关于2018年中考招生与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信息。海南省关于2018年中考招生与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中招〔2018〕3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细则。一、招生机构及职责2018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进一步实行权力下放、统筹协调、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省教育厅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学业水平考试和中招工作的有关政策与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命题、试卷印制、考试、评卷、成绩发布;管理全省中招数据库,公布招生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和录取结果;负责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含部分市县、单位所属学校面向全省招生的计划)、有关高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工作。市县(单位)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本市县(单位)中招工作的实施意见;负责建立本市县(单位)考生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具体组织报名、填报志愿、各学科考试和考查;使... [ 查看全文 ]海南省关于2018年中考招生与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