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8年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公布
留学群为您整理“海南省2018年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公布”,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信息。海南省2018年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公布根据海南省中招信息网发布的“海南省关于2018年中考招生与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可知,海南2018年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公布如下:(一)录取原则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招生计划指标和考生报考志愿的批次、顺序,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学科等级和各学科原始分总分的高低依次择优录取。2.省一级学校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各考试学科成绩均达到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特长生除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3.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以下顺序录取:第一,确定各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门槛;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8科的原始分总分;第三,比较综合素质各方面评价结果;第四,如前3款不能区分,则“三侨生”、港澳台生优先。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 [ 查看全文 ]海南省2018年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公布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