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临考题及答案(2)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2018考试了吗?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8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临考题及答案(2)”,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2018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临考题及答案(2)11、根据司法解释,自然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院治病的除外。A.6个月B.1年C.2年D.5年答案:B12、债务人甲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乙起诉要求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在公告传唤后债务人甲仍未出现。根据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是()。A.应当驳回乙的起诉B.可以驳回乙的诉讼请求C.可以缺席判决D.可以终止诉讼答案:C13、王玲向李文借钱,并将自己所有的二室一厅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李文对抵押房屋享有抵押权,该抵押权属于()。A.对****B.抗辩权C.请求权D.支配权答案:D14、民事法律行为依不同标准可划分为若干类型。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类型的说法,正确的是()。A.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单方法律行为B.附义务的赠与属于有偿行为C.租赁属于诺成行为D.保证属于身份行为答案:C15、在民法理论上,代理有不同类型。关于代理概念和代理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A.一般代理是指代理权被限定在一定范围的代理B.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 [ 查看全文 ]2018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临考题及答案(2)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