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广西平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春季广西平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春季广西平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13号)文件精神及贵港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县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认定对象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2.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16年之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二、认定条件(一)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二)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三)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2018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人员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四)普通话等级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 [ 查看全文 ]2018年春季广西平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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