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广东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广东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确保高校选拔出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考试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报名工作(一)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21号)执行。(二)报名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三)考生电子档案是考生考试、录取、高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考生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无法考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四)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规定整理、密封好考生档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档案内容或收取考生建档费。被录取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到时自带到录取高校注册。未被录取的,12月31日前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或单位。二、招生体检(一)体检工作按《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 [ 查看全文 ]广东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