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书法类省统考考试内容、要求、评分细则:书法临摹(二)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湖南书法类省统考考试内容、要求、评分细则:书法临摹(二),更多艺术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湖南书法类省统考考试内容、要求、评分细则:书法临摹(二)一、考试目的通过书法临摹,考查考生观察和表现能力,对行书的笔法、结构和章法的综合把握能力。二、考试内容书法临摹(二)为行书临摹:考生根据试题所提供的范本复印件临摹,字数40字左右,考试具体要求见试题。临摹范本:唐怀仁《集王羲之圣教序》、米芾《蜀素帖》、黄庭坚《松风阁诗》、苏轼《中山松醪赋》。三、考试要求1.试卷为四尺宣纸横对开(斗方),由考点提供,其他考试用具考生自备。2.准确临摹。3.不得落款。4. 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任何标记。四、考试分值与时量1. 考试分值:满分90分。2. 考试时量:60分钟。五、评分细则1.用笔合法度、流畅(占分值的30%)。2.结构准确(占分值的30%)。3.整体章法统一(占分值的20%)。4.能表达原帖韵味(占分值的20%)。小编精心为您推荐:艺术高考信息汇总艺考成绩查询高考一本分数线高考二本分数线高考三本分数线高考文科分数线高考理科分数线专科录取分数线... [ 查看全文 ]湖南书法类省统考考试内容、要求、评分细则:书法临摹(二)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