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2018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兰州理工大学2018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兰州理工大学2018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校名称:兰州理工大学;部标代码:10731。第二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第三条 兰州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学、理学、文学、管理、经济、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理工科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学校面向全国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中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的常设机构。第二章 录取规则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录取时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第六条 兰州理工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20%,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调整调档比例。第八条 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 [ 查看全文 ]兰州理工大学2018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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