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18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18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18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第26号令,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第三条 学院招生计划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所有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具印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学士学位。第四条 学校代码:13899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第五条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是由北京中医药大学(“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实施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第六条 学院分两个校区:廊坊校区学院地址:廊坊市东方大学城教学南区邮政编码:065001渤海校区学院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渤海3号路东段邮政编码:06... [ 查看全文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18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