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18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华中科技大学2018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华中科技大学2018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华中科技大学章程》,结合我校本科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邮政编码:430074);同济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号(邮政编码:430030)。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首批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四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制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培养计划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规格要求时,准予毕业并发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医学八年制学生授予学位的等级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 [ 查看全文 ]华中科技大学2018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