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18招生章程
留学群为你整理了中南大学2018招生章程,供你参考,更多相关资讯本网将持续更新,请及时关注。中南大学2018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南大学,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和“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邮编:410083。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本科一批、保送生、自主招生、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单独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免试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运动训练专业、综合评价录... [ 查看全文 ]中南大学2018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